不管是怎樣的合同都是有一定內容的,而正是因為有了這些條款的存在,才能撐起一份合同的內容。那具體說來,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呢?而訂立合同的時候,程序又是怎樣的呢?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。
一、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
(一)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;
(二)標的;
(三)數量;
(四)質量;
(五)價款或者報酬;
(六)履行期限、地點和方式;
(七)違約責任;
(八)解決爭議的方法。當事人還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。
二、合同訂立的程序是怎樣的
合同的訂立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 ,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,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、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后所形成的協議。前者如要約邀請、要約、反要約等等,包括先合同義務和締約過失責任;后者如承諾、合同成立和合同條款等。合同訂立,指的是兩方以上當事人通過協商而于互相之間建立合同關系的行為。
訂立合同,是一個經過充分協商達到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過程,在這個過程中的各個步驟構成了合同訂立的程序。根據《合同法》的規定和實踐當中形成的習慣作法,訂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:
1、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。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是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前必不可少的準備工作。
2、資信審查。當你選擇了準備與對方談判簽訂合同時,需要對對方進行資信審查。資信審查包括資格審查和信用審查。
3、洽談協商。當事人之間就合同條款的不同意見經過反復協商,討價還價, *后達成一致意見的過程就是洽談協商。
4、擬定合同文書。擬定合同文書是將雙方協商一致的意見,用文字表述出來。
5、履行合同生效手續。在合同文書擬定后,雙方當事人已完全認可的時候,就要辦理合同訂立的 *后一道手續,即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。首先由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在合同上簽字。其次,按照我國的習慣,要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,合同訂立的程序才算完成。
有的合同,根據 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的,則必須在有關部門審批后,才能正式生效。
對于合同中的內容,法律中規定了一些必備的條款,但就具體內容而言,卻需要當事人之間根據實際的情況協商之后才能確定。至于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,就需要看具體的情況是怎樣的了。而在訂立合同的時候,大家也不要忘了具體的訂立程序。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師123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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