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效力上說,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。繼承法第五條規定,繼承開始后,按照法定繼承辦理;有遺囑的,按照遺囑繼承辦理。而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,遺囑繼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;公民可以立遺囑...
從效力上說,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。繼承法第五條規定,繼承開始后,按照法定繼承辦理;有遺囑的,按照遺囑繼承辦理。而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,遺囑繼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;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。
一、孤寡老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哪個優先
1、我國《繼承法》第五條規定“繼承開始后,按照法定繼承辦理;有遺囑的,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。”因此,繼承人在分割遺產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遺囑,如果留有遺囑,首先應按遺囑繼承方式分割被繼承人的財產。
2、雖有遺囑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:
(1)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;
(2)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;
(3)遺囑繼承人、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;
(4)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;
(5)遺囑未處分的遺產。
同時需要注意的是,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扶養協議,同時又立有遺囑的,繼承開始后,如果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沒有抵觸,遺產分別按協議和遺囑處理;如果有抵觸,按協議處理,與協議抵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。
二、多份遺囑中哪個優先
涉及到繼承問題,其核心的就是采用何種繼承方式及繼承方案,因為這直接決定了得到的遺產的份額。存在多份遺囑的話, 按下列方法選擇適用:
1、立有數份遺囑,內容相抵觸的,以 *后的遺囑為準。
2、《 *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〉若干問題的意見》第42條規定: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,其中有公證遺囑的,以 *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;沒有公正遺囑的,以 *后所立的遺囑為準。
3、《繼承法》第20條第3款規定,自書、代書、錄音、口頭遺囑不得撤銷、變更公證遺囑。
綜上可知,公證遺囑優先適用, *后訂立的遺囑優先適用。
綜上所述,不管是什么情況,只要留有遺囑的,那么在我國遺囑繼承都是優于法定繼承的,當然也要求被繼承人的遺囑是在自愿,合法的情況下,該遺囑才有效,如果是無效遺囑,且沒有其他遺囑的情況下那么就會按照法定順序來繼承。
